坐车不带钱起争执,深圳男子猛击的哥头部

通途培训 2018-12-22 1279

12月18日,广东深圳。一男子坐出租车到达目的地后自称没带钱,未能支付12.5元车费,借司机手机联系家人后突然暴打司机,司机受伤。目前事件由警方进一步调查中。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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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第二十四条 乘客应当文明乘车,并遵守下列规定:

    (一)不得携带违禁和易燃、易爆、有毒等危险品乘车;

    (二)不得要求驾驶员违反交通管理规定行车、停车;

    (三)醉酒者或者精神病患者乘车应当有人员陪同或者监护;

    (四)按照出租汽车里程计价表显示的金额付款,并支付因运送乘客而产生的过路、过桥、停车等费用。

    乘客违反前款规定的,出租汽车驾驶员可以拒绝或者终止服务;终止服务前的运费,乘客应当按照出租汽车里程计价表显示的金额支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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